國泰保險公司要求將醫生證明及切片報告跟收據都必須經過駐外單位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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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醫院須先請國際公認的律師做證,公家醫院不必
準備
台灣護照跟進香港所用的證件~影本一份(正本備查)
認證文件正本
出院時醫生有給一張出院小結(護士說用這張就可以申請保險),上面有醫院名稱跟醫生簽名
跟醫院申請的切片報告也沒有蓋醫院章,取件時已經有要求醫院加蓋醫院章但經辦人員說沒有在做這個動作
6/26
一大早趕到金鐘卻被退件了
因為文件上沒有~醫管局~字樣或醫院印章,經辦人員說之前也有辦過拿回醫院可以蓋到印章
於是我馬上趕在12點前趕到上水北區醫院(12:00~14:00經辦單位休息)跟經辦人員說了認證單位的要求,對方還是不願意蓋章,只說申請文件的收據上已有~醫管局~字樣(申請文件的收據又不能申請保險費所以我並沒有帶到金鐘去)~~~要不到蓋醫院章我只好很生氣的步出醫院
6/27
今天早上再次打電話到認證單位詢問並跟對方說清楚醫院給的答案
得到的答案就是讓我把收據一起送件證明我的文件是跟醫院申請的,出院的收據用來證明出院時醫生給的診斷書,門診的收據就直接送件
7/3
第2次送件
醫生診斷書上有醫生簽名~~ 可認證
收據~~可認證
切片報告~~收據上沒有寫明申請了哪些文件,收據上除了姓名跟身證編號之外看不到跟切片報告上有相同的地方
一張認證費120元
我只能說我很生氣,醫院的作業是這樣,認證單位覺得醫院提供的資料不夠詳細不予承認
老公查了公證行的收費
公證費用2000 元
每一份文件1000 元
還有一些費用沒列明收費
我只有一個感覺~醫院在幫律師賺錢
我實在沒辦法了~~接下來只好麻煩我的保險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