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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勞保局關於國民年金的規定後,我反應了一些問題。


問題:我已經嫁到國外,也長時間都在國外


回答:只要戶籍在台灣都要參加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還是強制性的,10/1開始你不需要去辦裡手續,政府單位透過資料庫會直接將符合資格的人都直接加入。


費用1個月670多元2個月收一次,帳單會寄到你在台灣的通訊住址,也可以在勞保局-國民年金網頁列印轉帳代繳表單,在拿著表單到銀行或郵局辦理自動繳費的作業。


國民年金=存退休金~~可是我真的覺得我不需要在台灣存退休金啊!


真的讓我覺得~~用平民百姓的錢在補阿扁挖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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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7補充:




2008-10-10 我再次追問事件


 


2008-10-15勞保局回覆


一、971010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國民年金97101開辦,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如未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的期間,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未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
   
(二)在9811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
   
(三)在9811勞保年金制度實施以後,至國民年金法施行後15年內,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勞保年資未達15年者。
   
您結婚後定居在國外,如在國內已未設籍,則非國民年金納保對象;但如仍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上開規定,則仍需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三、國民年金相關法條及說明請於本局網站(http//www.bli.gov.tw/)中查詢參考;或電本局(0223961266分機6126,當為您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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